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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旅游行业黑恶势力违法违规将纳入失信记录

编辑: 蝶舞 来源:成都商报 2018-09-14 15:32:21

导读:中秋节就要来了,随后不久,国庆假期也将到来。节假日即将到来,成都市旅游局也将针对欺行霸市、欺客宰客、强买强卖、殴打辱骂游客,甚至不合理低价游、非法旅游购物点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严厉打击。

中央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督导进行时

中秋节就要来了,随后不久,国庆假期也将到来。节假日即将到来,成都市旅游局也将针对欺行霸市、欺客宰客、强买强卖、殴打辱骂游客,甚至不合理低价游、非法旅游购物点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严厉打击。伴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市旅游局将积极配合公安等职能部门打击旅游行业黑恶势力,重点整治“不合理低价游”、涉旅购物店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及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

据统计,今年1~8月,市旅游局收缴虚假旅游宣传资料3000余份、行政处罚22家旅行社和12名旅行社责任人,并对4名导游人员、11名非法从业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严厉打击旅游行业黑恶势力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旅游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成都市旅游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处,负责日常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市旅游局主要负责旅游行业扫黑除恶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督查督办,配合成都市级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旅游行业黑恶势力;各区(市)县旅游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辖区内涉旅企业的摸排工作,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加强综合执法和专项查处,配合属地公安等相关部门切实整治旅游市场乱象,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同时,市旅游局制定《成都市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相继印发了《成都市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成都市旅游行业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交工作机制》等文件,就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

今年1~8月 成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1次

市旅游局在成都市范围内启动旅游市场秩序联合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严查购物场所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价格虚高、非法回扣和旅行社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结合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不合理低价游”、涉旅购物店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及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据统计今年1~8月,成都市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1次,出动旅游质监执法人员5795人次,检查旅行社及服务网点2572个、检查旅游团队及从业人员617个、饭店707个,景区(点)488个,旅游购物点341个,收缴虚假旅游宣传资料3000余份;对22家旅行社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共处罚款64.3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806元;对12名旅行社责任人员实施了行政处罚,共处罚款3.8万元;对4名导游人员实施了行政处罚,共处罚款0.7万元;对11名非法从业人员实施了行政处罚,共处罚款1.6万元。

整治行动中,市旅游局联合市级相关部门、相关区(市)县从严从快依法查处央视曝光涉旅企业,给予四川省青旅同仁路门市部“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的行政处罚;给予四川省青旅亚太分社“罚款10万元、责令停业整顿5天”的行政处罚,给予直接责任人“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国旅(四川)旅行社有限公司“罚款18万元”、通祠路服务网点“责令停业整顿7天”的行政处罚,给予直接责任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处以“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5天”的行政处罚。

将尽快实施“红黑名单”

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旅游局将继续开展旅游购物店和网络线上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梳理突出问题及重要线索,按照“清理一批、查处一批、关停一批、吊销一批”原则,规范涉旅企业经营行为;将统筹旅游、公安、税务、工商、质监、交通运输、食药监等部门协作,严厉打击涉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转刑”力度,强化对涉旅案件查办,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和震慑力;将拓展建立与阿坝、甘孜、凉山等地市州联合执法协同机制,坚决依法打击成都赴川内热门景点旅游线路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市旅游局还将建立旅游、发改、民宗、公安、人社、建设、城管、交通、商务、工商、质监、食药监、国税、地税、网信等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疑难案件会商制度、明察暗访制度和督导巡查制度,尽快发布实施《成都市旅游行业“红黑名单”制度》《旅游市场违法经营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将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列入失信记录,纳入工商、发改、法院等部门的失信记录,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并积极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旅行社经营监督服务,共同维护成都旅游市场秩序和广大游客合法权益。

特别提示

四川省涉黑涉恶问题举报方式: 督导进驻期间(2018年8月28日-9月2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8-87306801、028-87306802、028-87306803、028-87306804、028-87306805,专门邮政信箱:成都市A110号邮政信箱(邮寄方式:到当地邮政营业网点办理相关邮件寄递)。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中央第10督导组主要受理四川省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导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记者 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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